一男人单独乘坐动车感到太无聊,跑到车厢洗手间内抽烟,没想到触发烟雾报警器报警。昨日,东时记者从惠州铁路公安处了解到,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令和法规规则,惠州铁路公安处惠州南站派出所对该男人进行了批判教育并依法处分款500元。
4月1日,当深圳北至厦门的D2316次动车由深圳坪山站往惠州南站行进时,乘客文某在5号车厢洗手间内吸烟,导致烟雾报警器报警。车长参与后及时阻挠了该乘客,并将其移交给惠州南站派出所民警。接报后,民警赶到站台接警,并将文某带至派出所进行进一步处理。
经查询,文某称其一向在广东深圳打工,此次是去厦门找朋友玩,因为一向戴着耳机听歌,没听到播送的禁烟宣扬。因单独搭车太无聊,烟瘾犯了,文某觉得吸一根烟也没什么,就跑到洗手间里吸烟,没想到导致烟雾报警器报警。
惠州南站派出所受案后,对该男人进行了批判教育,并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77条第14项、第95条依法对其处分款500元。据了解,这是今年以来惠州南站派出所接到的第二原因吸烟引发烟雾报警的案子。
铁路公安部门提示,因为列车上安装了烟雾警报器,如果有必定浓度的烟雾呈现,烟雾警报器就会发动,列车便会主动紧迫泊车。紧迫泊车不只会形成必定的惊惧和损伤,更难以想象的是可能会产生意外事故。所以,为了我们的出行安全,请广阔出行旅客自觉遵守相关规则,禁止在动车上吸烟。
我国铁路总公司在2014年1月1日出台的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则,在动车组列车上或许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归于损害铁路安全的行为,关于违背该规则的个人,将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关于吸烟行为形成列车减速、泊车等难以处理的结果,打乱正常运送次序的,可并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对吸烟行为过错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按照相关规则处分;涉嫌犯罪的,按照法令来追查刑事责任。